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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北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在网上拍卖两个一次性打火机,起拍价为1元,已有上万人次围观,1071人报名交纳保证金。记者注意到,在网上,多地法院也曾拍卖过打火机,但都没拍卖成功。
5月26日,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发布竞买公告,拍卖两个一次性打火机,竞拍从6月12日10时至6月13日10时进行。两个火机有使用痕迹,标记为涉刑资产,可邮寄。截至6月2日,这场名为“(刑)打火机两把”的拍卖引起上万次围观,更有1071人报名,不过目前该起拍卖已经撤销。
页面截图 来源:网络拍卖平台
6月2日上午,此次负责上拍的司辅机构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因有人对拍卖有异议,他们接法院通知撤拍,报名保证金也会退回。关于打火机的后续处理事宜,他们不清楚。因为标的物价格太低,本来打算是零元起拍,但上传时不能设置为零元,只能设置1元。
有网友评论道:“快递费比拍卖的钱还高,拍卖1元,快递12元。”“多一个竞争就赔钱了,是不是有些浪费司法资源?”也有网友认为,“不值钱也不能随便处理,法院按规章制度办事,个人觉得没有不妥。”
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,按法律要求,涉案资产都要公开拍卖。
该网拍平台的客服告诉记者,保证金和加价幅度是法院或司辅机构自行设定。如果拍卖撤回或未拍得物品,保证金都会原路退回。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法院在执行程序中,对于被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。对拟拍的财产,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,只要是具有财产价值,并且符合流通条件的物品,即使小物件也可以进行司法拍卖。通常情况下,法院对于一些小额标的物件会采取打包拍卖的方式,不但可以节省司法资源,还能提高拍卖效率。